律师介绍

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电话号码:0755-82280252

手机号码:13316457043

邮箱地址:2290192357@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股东投资

原始股权投资注意事项

  对于我国的原始股来说,它一般是指公司还没有上市的时候所发行的相关股票,那么对于我国原始股权来说,要进行投资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原始股权投资注意事项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原始股权投资注意事项

  所谓原始股就是公司在还没上市的时候所发行的股票。当我们一旦在公司上市之前买了原始股,当公司一旦上市成功,你可能就会身价暴增。反之,如果公司上市失败,那你持有的原始股也就没啥作用了。所以说,购买原始股是一项风险很高的投资。目前市场上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原始股搞诈骗,因此如果你想投资原始股,请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千万不要相信某某人像你推销的原始股,哪怕是亲戚介绍的也不行。

  二、买原始股注意事项

  1、在购买原始股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承销商是否具备销售这只原始股资格,只有国家授权销售原始股的机构才能对外销售原始股,这类原始股都是经过筛选和调研后才公开销售的,相对来说上市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如果向你推销原始股的人或机构不具备国家授权的承销资格,无论如何都不要去买,否则就会上当;

  2、投资原始股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始股企业目前以前过往往的经营状况,主要是从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以及纳税情况来看,这些数据我们在原始股发售说明书中都可以看到;

  3、一般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扩大再生产,这样的企业值得我们投资,但是如果公司发行股票是为了偿还债务或是填补以前的资金漏洞,那这样的原始股也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收益,公司上市成功的几率将会很小,会将我们投资的风险最大化,因此这类原始股不要碰;

  4、一般来说,目前企业发行的股票都是溢价发售,我们可以看溢价比例,比例越小风险相对越小,反之则越大;

  5、在购买原始股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企业公布的会计资料报告,这里面会显示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总额,如果企业负债额度较大,那最好还是不要投资的好。

  三、债券投资如何防范风险

  (一)购买力风险

  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于国民经济一直处于高通货膨胀的状态,我国发行的国债销路并不好。

  规避方法:对于购买力风险,最好的规避方法就是分散投资,以分散风险,使购买力下降带来的风险能为某些收益较高的投资收益所弥补。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收益较高的投资方式上,如股票、期货等,但带来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二)违约风险

  指发行债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在所有债券之中,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由于有政府作担保,往往被市场认为是金边债券,所以没有违约风险。但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地方政府和公司发行的债券则或多或少地有违约风险。因此,信用评级机构要对债券进行评价,以反映其违约风险(关于债券评级的问题,在本节稍后将进行进一步探讨)。一般来说,如果市场认为一种债券的违约风险相对较高,那么就会要求债券的收益率要较高,从而弥补可能承受的损失。

  规避方法:违约风险一般是由于发行债券的公司或主体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高带来的风险,所以,避免违约风险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不买质量差的债券。在选择债券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公司的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的以往债券支付情况,尽量避免投资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好的公司债券,在持有债券期间,应尽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以便及时作出卖出债券的抉择。同时,由于国债的投资风险较低,保守的投资者应尽量选择投资风险低的国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31645704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Copyright © 2019 www.jiangxiang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